我局出台扶持设施食用菌大棚奖励政策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榕委发[2013]9号)精神,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不断提升种植业生产水平,扩大果蔬、食用菌等农作物现代设施大棚种植面积,形成我市设施农业的优势产业带,稳定农副产品的市场供应,提高农田单位产量和农产品质量,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编制了《2015年福州市设施农业(果蔬、食用菌)钢构大棚项目申报指南》。
对省级标准新建的各类型钢架大棚给予配套,对新建的钢构温室大棚和避雨栽培大棚设立市级标准进行奖励。(具体的奖励标准和申报可登陆福州市农业信息网www.fzagri.gov.cn或福州市食用菌信息网www.fzsyj.net.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