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蘑菇质量安全, 保障消费者身体建康和生命安全。12月22日上午,我局召开蘑菇荧光增白剂专项整治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蘑菇主产县(市)食用菌办负责人、主要蘑菇生产企业代表、市亚峰蔬菜批发市场经销商以及局内部相关处室负责人。会议通报了农业部对我市批发市场蘑菇荧光增白剂项目抽检结果,分析了发生的原因,并研究部署了整治工作任务。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近期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报纸,介绍食用含有荧光增白剂蘑菇的危害性,引导市民购买“干鲜蘑菇”。二是抓好源头治理。会议决定从12月23日晚开始,推广销售“干鲜蘑菇”,要求各蘑菇生产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杜绝使用荧光增白剂;批发市场要加强内部管理和检测,拒绝收购浸水或含有荧光增白剂的蘑菇。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追溯制度。为做好推广销售“干鲜蘑菇”工作,近期由种植业处牵头,有关处室配合,从23 日晚开始到亚峰蔬菜批发市场开展执法检查。同时,要求各蘑菇生产企业与批发商签定“干鲜蘑菇”供应协议,并逐步建立贴标上市制度。四是加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批发市场监测,一经检测发现含有荧光增白剂的蘑菇,坚决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五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会后,福州亚峰蔬菜批发市场、闽侯县大春农科贸食用菌有限公司、长乐市希尔帆食用菌有限公司、连江绿兴食用菌农场等企业还就杜绝使用荧光增白剂等非食品添加剂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用菌签订了承诺书。